發改高技〔2022〕66號
廣東省發展改革委、網信辦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通信管理局、能源局:
轉來《關於報送<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節點建設方案>的函》(粵府函〔2021〕352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函復如下:
一、同意在粵港澳大灣區啟動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(以下簡稱“粵港澳大灣區樞紐”)。
二、粵港澳大灣區樞紐要充分發揮本區域在市場、技術、人才、資金等方面的優勢,發展高密度、高能效、低碳數據中心集群,提升數據供給質量,優化東西部間互聯網絡和樞紐節點間直連網絡,通過雲網協同、雲邊協同等優化數據中心供給結構,擴展算力增長空間,實現大規模算力部署與土地、用能、水、電等資源的協調可持續。
三、粵港澳大灣區樞紐規劃設立韶關數據中心集群,起步區邊界為韶關高新區。圍繞韶關數據中心集群,抓緊優化算力布局,積極承接廣州、深圳等地實時性算力需求,引導溫冷業務向西部遷移,構建輻射華南乃至全國的實時性算力中心。
四、韶關數據中心集群應符合新型數據中心發展要求,盡快啟動起步區建設,逐步落地重點建設項目。項目建設主體原則上為數據中心相關行業骨幹企業,支持發展大型、超大型數據中心,建設內容涵蓋綠色低碳數據中心建設、網絡服務質量提高、算力高效調度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,落實項目規劃、選址、資金等條件。
五、韶關數據中心集群應抓緊完成起步區建設目標:數據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於65%。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指標控製在1.25以內,可再生能源使用率顯著提升。網絡實現動態監測和數網協同,服務質量明顯提升,電力等配套設施建設完善,能高質量滿足“東數西算”業務需要。形成一批“東數西算”典型示範場景和應用。安全技術、措施和手段同步規劃、同步建設、同步使用。
六、粵港澳大灣區樞紐要統籌好區域內在建和擬建數據中心項目,設置合理過渡期,確保平穩有序發展。自2022年3月起,有關進展情況於每季度末報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中央網信辦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家能源局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中央網信辦
工業和信息化部
國家能源局
2022年2月7日